工作职能及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科技和作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本省对外科技合作的政策及有关管理措施。
2、审批全省科技方面派出团组,包括出国科技考察访问、参加国际会议(自然科学)、培训、合作研究、开发等;负责审批科技方面的邀请来访团组,并按照要求发出正式签证邀请
3、审批本省与国外的科技合作项目、合办研究机构事宜;审核向国家科技部申报的与外国政府间的科技合作项目。
4、审核本省科技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本省技术和科技产品出口项目。
5、审核出国参加科技展览会、博览会和在鄂举办的国际科技展览会和国际学术会议。
6、审核聘请外国专家来鄂任职和担任科技顾等事项。
7、审核科研单位、大学和企业与外国签订的正式科技合作协议。
8、组织实施本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协调全省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的重大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务,组织科技对外宣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