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旨在推进我省与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我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科技合作,服务于科技进步、经济建设以及全省的对外开放战略。为保证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以下简称“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编制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通过政府经费资助和引导、集成各方力量和优势建立多渠道、多层次投入体系作为支撑的项目计划,是我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配合我省全方位开放战略,贯彻实施科教兴鄂战略和“人才、专利、技术标准”战略,“引进来”、“走出去”,大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为我省综合科技实力特别是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提供海外的合作支撑,引导和推动科技合作与经贸合作结合,促进“科技兴贸”,为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 资助重点
第四条 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支持符合国家和我省对外科技合作方针、政策、原则,围绕全省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重点的对外科技合作项目。
一、与我省重点科技发展目标密切相关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我省承担的国家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计划中的重点项目;
三、海外留学人员在我省开展的重点研究开发项目;
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良种引进项目;国外技术专家引进项目;
五、科技兴贸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的重点项目;
六、国际科技学术会议、国际科技展览、科技招商等重点专项;
七、其他相关项目。
第五条 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按年度发布计划项目指南,指导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及编制。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 全省各市州科技局、省直各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可根据年度计划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
第七条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作目标明确,合作渠道畅通,合作方资信可靠,合作双方(或多方)签有开展合作的文件;
二、有一定工作基础,并预期能在三年以内完成或阶段性完成;
三、经费预算合理、可行,并能落实匹配资金;
四、合作项目中方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并参加项目工作,中方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与合作方开展合作交流所需的语言能力。
第八条 中方主持人填写《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学术、技术机构评议和领导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省科技厅。
第九条 省科技厅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二、审查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文件和所具备的条件;
三、征求有关部门或专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的意见,组织评审,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四、对立项项目,纳入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下达。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对批准列入计划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计划任务书,项目经费按省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管理。
第十一条 列入计划的项目,省科技厅采取适当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每年十一月底编制并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及时报省科技厅。
第十三条 无特殊理由,不按期报送第十二条规定内容的项目,将停拨经费。
第十四条 因故不能继续执行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向省科技厅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对项目执行情况、经费开支等方面内容进行总结。项目验收事项参照《湖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办法》办理。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2006年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申报指南
一、优先支持范围
1 、已列入政府间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项目;
2 、我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中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 、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人华侨在鄂研究开发项目
二、重点项目领域
1 、电子信息、软件开发及网络技术
2 、先进制造技术
3 、新材料
4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5 、农业生物技术及农产品深加工技术
6 、良种培育与品种引进
7 、农产品安全与品质检测技术
8 、生物医药及中药现代化
9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技术
10 、能源与环境科学技术
11 、省科技攻关计划和重大专项中其它重点领域
三、项目合作形式
1 、合作研究开发
2 、引进国(境)外人才与技术
3 、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与再创新
4 、技术咨询与指导
5 、与国(境)合办研究开发机构
6 、科技招商引资及其它重大对外科技合作活动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到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经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集中于 2005 年 11 月 15 日前报省科技厅,其中两份送对外科技合作处,一份送计划处。
2 、为推进科技计划信息化管理, 2006 年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除报送书面材料外,还需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行网上申 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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